自費藥爭執一句「你有病」 78歲翁遭重罰三萬

記者陳苗生/高雄報導

醫療法護醫護爆擴大解釋疑雲 高市衛生局遭控過當 醫病關係再掀波瀾

高雄市知名區域醫院「阮綜合醫院」近年內部經營權爭議頻傳,如今又爆出醫病溝通爭議。一名無前科的78歲虞姓老翁,今年6月間因自費藥品數量與金額產生疑慮,在藥劑處櫃檯與人員溝通時,因一時情緒激動脫口說出「你有病」、「腦子有問題」等語,竟被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依《醫療法》開罰新台幣3萬元。家屬與民眾質疑主管機關將日常口角「擴大解釋」為醫療糾紛並重罰,恐損及消費者權益,更讓緊張的醫病關係雪上加霜。

因藥價疑慮釀口角 翁道歉未果竟收罰單

據投訴人指出,案發於今年6月23日,正值南台灣酷暑炎熱之際,虞姓老翁前往阮綜合醫院購買自費健保藥品,因對藥品內容與金額有疑慮,遂向藥劑處一線櫃檯人員提出質疑。雙方在溝通過程中因認知落差產生爭執,虞翁一時氣憤說出「你發神經」、「腦子有問題」等語。

投訴人表示,事發第一時間,虞翁已在院方保全人員陪同下,主動向當事藥師表達歉意並尋求和解,卻未被接受。隨後衛生局便接獲通報並核發裁罰書,認定其行為違反《醫療法》,裁處法定最低額3萬元罰鍰。投訴者不解:「這本是一件因溝通誤會引發的小事,何以被擴大解釋為嚴重醫療糾紛?難道醫院內的保全、清潔工或行政櫃檯,只要在一線工作就全都屬於醫療行為的保護範圍?」

衛生局:未達肢體暴力 考量現場秩序依法裁罰

針對這起裁罰案,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裁定書中已清楚說明,涉案的虞姓老翁雖「僅因一時情緒激動」隨口說出公然侮辱用語,且訴願答辯內容也確認其「未涉及肢體暴力」,並未直接對醫護人員造成生命安全的實質危害,但考量其行為對現場藥事作業秩序已造成影響,經評估後才依《醫療法》第106條第1項規定,處以法定最低額3萬元罰鍰。

然而,也有基層聲音質疑,衛生局內部不乏曾在該醫院服務多年後轉任官員的人士,是否有「官官相護」、過度護航醫療體系之嫌?各界對此看法不一。

法律保障抑或惡法執法? 醫病對立引發社會反思

事實上,當初政府修訂《醫療法》相關條文,初衷是為了保障第一線醫護人員免受暴力、脅迫或恐嚇,避免醫療業務中斷並提升醫護士氣。然而,本案既無暴力威脅,亦未造成醫療中斷,僅憑短暫的情緒性用語即遭重罰,不免讓民眾質疑行政裁量的適當性。

酷熱天氣下因醫療消費產生的紛爭,究竟該如何合理釐清?立法保護醫護人員工作安全的同時,民眾爭取自身醫療與消費權益的聲浪也不應被忽視。主管機關若過度擴大解釋法條,恐怕無法改善醫護環境,反而讓醫病間的信任基石日益侵蝕,值得社會各界深思。(圖片新聞來源:民眾投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