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苗生/高雄報導
隨著出入境旅客人數持續回升,為兼顧通關效率與洗錢防制管理,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再次提醒民眾,旅客若攜帶超過法定限額的現金、黃金、鑽石、寶石、白金或其他應申報物品出入國境,雖可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事先完成線上預報,但此程序僅屬資料預先登錄,並非完成法定申報。旅客於實際通關時,仍須主動前往海關服務櫃檯接受查驗,經海關確認後,始完成法定申報程序,以免因程序未完成而影響自身權益。

高雄關表示,政府近年積極推動數位化便民措施,自111年修正《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第4條後,旅客可利用電腦、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於通關前將攜帶超額現金及其他洗錢防制物品的相關資料,預先傳送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系統,藉此縮短旅客現場填寫申報資料時間,也有助於提升整體通關效率。

然而,高雄關指出,近期海關查驗實務發現,仍有不少旅客誤認完成線上預報後,即無須再向海關申報,因此直接通過安檢或海關管制區,導致申報程序未完成,甚至因此衍生違規案件。海關特別提醒,線上預報僅屬電子化便民措施的一環,真正完成法定申報,仍須由海關人員調閱申報資料、確認旅客攜帶物品內容並完成查驗後,整個程序才算合法完成。

高雄關並舉例說明,今年執行旅客行李安全檢查期間,即查獲多起旅客攜帶超額現鈔未依法申報案件。其中包括114年2月15日,一名越南籍旅客攜帶新臺幣20萬元未依規定申報;同年2月24日,另有兩名日本籍旅客分別攜帶新臺幣70萬元及日幣1,896萬6,000元,以及新臺幣79萬1,800元及日幣600萬元;另於114年12月1日,也查獲一名臺灣籍旅客攜帶新臺幣6萬2,000元等案件,均由航警單位發現後通報海關依法處理,顯示仍有部分旅客對申報規定認知不足。

高雄關提醒,依現行規定,旅客攜帶新臺幣現鈔超過10萬元、人民幣超過2萬元、外幣現鈔超過等值1萬美元、無記名有價證券超過等值1萬美元,以及黃金超過等值2萬美元者,都必須依法向海關申報。此外,鑽石、寶石、白金等具高度洗錢風險之貴重物品,如總價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同樣應依規定主動向海關辦理申報。
高雄關表示,近年國際間持續強化洗錢防制及資金流向管理,海關除肩負國境安全把關職責,也配合國家洗錢防制政策,加強旅客攜帶高額現金及高價值物品查核工作,藉此防堵不法資金跨境流動,維護金融秩序與國家安全。

高雄關最後呼籲,民眾出國或返國前,如不確定攜帶物品是否超過法定申報標準,建議可事先向海關洽詢相關規定,出境旅客可至海關出境服務檯詢問,入境旅客則可前往紅線檯辦理申報及查詢,由海關人員提供專業協助。

只要依規定主動誠實申報,不僅可避免違規受罰,也能讓通關更加順暢、安全,共同維護公平、安全且便利的國境通關環境。(圖片/新聞來源: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