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苗生/綜合報導
電商巨頭亞馬遜被指控操縱廣告競價。 當地時間8月31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宣布起訴亞馬遜,指控該電商巨頭透過操縱其廣告定價和拍賣系統,對平台上的廣告主「秘密且系統性地超收費用」。這起由22個州的檢察長共同參與的訴訟指出,自2019年變更相關規則以來,亞馬遜可能透過收取“隱藏的附加費”,從多達120萬家受影響的廣告主身上榨取了超過200億美元。

FTC已向美國華盛頓西區聯邦地區法院提交訴狀,本案重點針對亞馬遜在其購物平台搜尋結果旁展示的贊助產品廣告、品牌廣告和展示廣告。
訴狀指出,亞馬遜傳統上使用「第二價格」拍賣系統,即告訴廣告主他們「只需支付贏得競標所需的最低出價」。然而,亞馬遜在2019年未經通知就修改了拍賣規則,增加了一項被其稱為「軟保留價」的未公開附加費,從而導致廣告價格上漲。

FTC在訴狀中引用了亞馬遜廣告高管之間的內部溝通記錄並表示:「亞馬遜對其拍賣做出這種隱秘的改變,是因為它對其廣告拍賣所產生的收入感到不滿。」FTC提到,在一次交流中,公司一名高管承認使用了「虛構的拍賣參與者」來抬高價格。
因此FTC及各州指控亞馬遜的做法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並正在尋求民事罰款、賠償以及其他未指明的賠償金。

FTC主席安德魯·弗格森(Andrew Ferguson)在聲明中表示:“亞馬遜有數以百萬計的廣告客戶被誤導,支付了大幅增高的價格。而這些增加的成本大部分又轉嫁給了美國消費者。”
對此,亞馬遜在一篇部落格文章中回應稱,FTC的訴訟屬於“誤導”,該訴狀“從根本上誤解了廣告主的運作方式”。公司強調,本訴訟並未提供增加的廣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的證據。

亞馬遜解釋道,該公司確實在廣告競價系統中設置了“軟性底價”和“硬性底價”,前者是實時設定的最低價格,後者是參與競拍的入門門檻。如果中標廣告主的出價高於硬性底價和軟性底價,則他們只需支付軟性底價,「類似機制在業界十分普通」。
亞馬遜也指出,FTC的指控從根本上誤解了廣告的運營方式,廣告主會根據真實效果來調整出價,而不是根據拍賣機制的文字說明:“退一步講,即便接受FTC那套’廣告主會根據真實效果來調整出價,而不是根據拍賣機制的文字說明:“退一步講,即便接受FTC那套’廣告主會根據真實效果來調整出價,而不是根據拍賣機制的文字說明:“退一步講,即便接受FTC那套’廣告主會根據真實效果來調整出價,而不是根據拍賣機制的文字說明:“退一步講,即便接受FTC那套’廣告主會根據真實效果來調整出價,而不是根據拍賣機制的文字說明:“退一步講,即便接受FTC那套’廣告主會根據真實效果來調整出價,而不是根據拍賣機制的文字說明:“退一步講,即便接受FTC那套’廣告主不會調整出價’的錯誤前提,我們估計,得益於亞馬遜優先考慮廣告相關性而不是僅按2020億美元,廣告出價超過20億美元。

亞馬遜表示:“我們已經在廣告主用於管理廣告活動的主要工具中,就我們的拍賣和定價向他們提供了指導,並將對其保持更新。我們期待在法庭上闡明我們的立場。”
目前,亞馬遜已累積起全球第三大數位廣告業務,僅次於Google和Meta。亞馬遜去年獲得了超過680億美元的廣告收入,其中佔絕大部分的是贊助產品廣告的銷售額。
此案標誌著亞馬遜再次成為FTC審視的焦點。去年9月,亞馬遜與該機構達成了25億美元的和解協議,以解決針對其Prime會員計畫的一項調查。

此外,在FTC和美國17州發起的另一起訴訟中,亞馬遜被控利用其「壟斷權力」來抬高價格、壓制第三方賣家並降低購物者的服務質量,該案預計將於明年開庭審理。亞馬遜對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認。8月31日當天,亞馬遜(Nasdaq:AMZN)下跌2.50%收在每股259.77美元,總市值2.80兆美元。(圖片/新聞來源:澎湃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