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涉及京華城容積使用及政治獻金疑雲案,先前裁准法庭錄影於宣判後公開播放。被告柯文哲、沈慶京對此裁定不滿,主張法庭直播過程變成事後「紀錄片」,提出抗告,要求限制播放範圍或延後公開;端木正則抗告要求不公開或進行去識別化處理。高等法院昨日下午3時受理此案,並分案組成合議庭,由審判長鄭水銓及兩位法官吳玟儒、黃美文共同審理。

北院合議庭指出,依照法庭公開播放規定,原審裁定於宣判後五日內公開播放辯論及判決錄影,符合「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規範。高院認為該辦法授權明確,符合「法院組織法」意旨,既保障人民知情權,也兼顧當事人公平審判及司法程序公開透明的原則。
高院審查後認為,原審依規定裁定公開播放錄影,事後播放方式合適,柯文哲及沈慶京抗告理由不足,因此駁回抗告。至於端木正部分,高院認為其涉「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依規定不得公開播送,原審裁定有誤,端木正抗告有理,該部分公開播放裁定應撤銷。 (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片 ) 《編輯記者:朱小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