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疑雲未散、政治家族接棒再起!高雄議會廉政風暴下 誰來捍衛民意代表的誠信?

政治新聞中心/高雄專題評論

光電開發、土方工程、股票炒作與助理費案件接連引發爭議 高雄第二選區五搶三席 政治世襲與公共責任再受檢驗

距離2026年11月28日九合一地方選舉不到一個月,高雄地方政壇接連傳出現任市議員涉及司法案件的消息。從光電場開發利益、土方工程承攬、股票交易爭議,到過往助理費詐領案件,這些事件不僅涉及個別政治人物的法律責任,更使地方議會監督功能、政黨提名標準與政治家族接班制度,面臨新一波公共信任考驗。

尤其高雄市議員第二選區,涵蓋茄萣、湖內、路竹、阿蓮、田寮五個行政區,長年由不同政治家族與地方服務組織經營。當資深議員涉及司法爭議,部分家族又由下一代投入選舉時,社會不免提出疑問:民意代表的政治服務是否能夠世代傳承?政治責任又能否因換人參選而一筆勾銷?

必須強調的是,司法偵查、起訴、羈押與有罪定讞各有不同法律意義;政治人物的親屬也不應僅因血緣關係承擔刑事責任。然而,公職人員的公共權力來自人民授權,政治家族如果希望延續地方服務,就有責任向社會清楚說明利益迴避、政治資源使用及廉政承諾。這不只是高雄某個政黨的問題,而是台灣地方政治長期存在的權力傳承與公共監督問題。

光電弊案牽出地方工程利益鏈 民代監督權豈能成為私人牟利工具?

今年7月底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陳明澤因涉嫌介入路竹地區魚電共生光電場開發遭橋頭地檢署搜索隨後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根據《聯合報》報導,檢調懷疑陳明澤利用長年經營地方的影響力,一方面以魚塭填土、地方居民抗議等問題介入協調,另一方面涉嫌向光電開發商索取利益,並涉及特定營造業者承攬土方工程。相關情節仍待司法認定。這起案件值得深入檢討的,是民意代表與地方公共工程之間的權力界線。

民代依法可以接受陳情、監督行政機關、要求政府說明開發政策,但不能利用職務權力或地方人脈,將公共利益協調變成私人利益交換。路竹、茄萣等地的光電開發,原本應該討論漁民生計、環境保護、土地使用、排水治理與能源政策。然而,一旦工程協調過程被懷疑涉及回扣、指定承攬或不當金流,受損的就不只是業者權益,更是居民對地方治理的信任。

10月29日,無黨籍議員陳善慧也因涉及同一系列光電及土方案件遭搜索、聲押。根據10月30日上午最新報導,法院已裁定羈押禁見。陳善慧並非民進黨籍,也不是第二選區議員,但他的涉案使調查範圍跨越不同選區與黨籍,更凸顯地方工程廉政問題不能只用政黨對立來解釋。

黃明太涉股票操縱案 政治人物的財務誠信同樣應接受檢驗

高雄第二選區另一名民進黨現任議員黃明太 過去也曾因證券交易案件引發司法爭議

依據中央社2023年9月5日報導,橋頭地檢署認定黃明太涉嫌利用親友帳戶,透過異常委託及相對交易等方式操縱特定公司股票價格,估算涉嫌犯罪所得為1,239萬7,730元,並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黃明太此前接受偵訊後,以200萬元交保。

對民意代表而言,財務誠信不僅涉及是否觸犯法律,也關係到是否充分揭露利益衝突、是否以公職影響市場,以及能否接受外界檢驗。政治人物若涉及金融犯罪指控,除了依法享有無罪推定與訴訟權利,也應有機會向選民說明案件進度與相關事實。政黨則應建立一致的提名審查及廉政處理標準,而非只在選舉期間作政治攻防。

資深議員涉案、下一代接棒 政治傳承是否成為責任切割的遮蔽?

高雄第二選區現任三位議員,分別為國民黨李亞築、民進黨黃明太與陳明澤。依照2026年登記名單,今年競逐三席的五位候選人則是李亞築、黃明太、陳琳潔、鄭東元及李柏融。因此必須更正一項重要事實:不能稱第二選區「現任三位議員均因貪瀆而改派第二代參選」。

目前可確認的是,陳明澤因光電案件遭羈押,並由女兒陳琳潔投入選舉;黃明太本人仍登記參選,李亞築也尋求連任。李亞築是前議員李長生之女,但本次查證沒有足夠證據將李亞築或李長生列為路竹光電收賄案被告。政治家族接棒並不當然違法,真正值得追問的是,地方服務組織、政治人脈、競選資源與公共職務之間,是否建立明確的利益界線。

陳琳潔是否能獨立提出政策、是否能與父親過往政治資源保持適當距離、如何回應選區對光電工程透明化的要求,都是合理的公共監督問題。同樣地,李亞築也可以接受關於政治家族傳承、議會問政績效及地方服務品質的檢驗。這些檢驗非因其父親曾擔任議員,就直接推定存在不法。

助理費詐領案更揭露制度漏洞 政治家族接棒爭議不限第二選區

高雄議會另一宗已經判決定讞的案件 是國民黨籍前議員黃紹庭詐領公費助理費案。

據報導,黃紹庭多年來利用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方式,詐領助理費合計1,455萬餘元。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並附帶義務勞務、繳納公庫及法治教育等條件,全案定讞。

黃紹庭的胞妹黃鈺婷投入高雄第八選區選舉,也使地方政治家族延續與政黨提名標準再受討論。但這宗案件屬於第八選區,不是第二選區;黃紹庭已經定讞的個人犯罪責任,也不能直接歸屬黃鈺婷。

從制度層面而言,助理費案件反映的是公費人事管理、聘僱查核、薪資申報與議會內部監督是否完善。這些問題需要制度改革而不只是更換個別政治人物。

政黨廉政標準不能因人而異 政治問責不應止於選舉口號

從陳明澤光電開發案、黃明太股票交易案,到黃紹庭助理費詐領定讞案,可以看到不同性質的司法案件,分別涉及公共工程、金融市場及公費資源管理。這些案件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能在尚未定讞前一律稱為貪污犯罪;但也不代表政黨與政治人物可以對公共信任問題避而不談。

民進黨面對陳明澤、黃明太相關司法爭議,應清楚說明提名與廉政審查標準;國民黨面對黃紹庭定讞及家族成員參選的政治爭議,也同樣有責任解釋黨紀、候選人資格與廉政承諾。公眾可以要求各黨公開一致的制度,包括政治獻金透明、利益迴避、司法案件處理、候選人提名審查,以及涉及公共工程的民代與業者往來揭露。

所謂黑金政治,不能僅憑家族關係或司法偵查就認定存在;但若有證據顯示政治權力、工程利益與金錢交換形成不當關係,便必須由司法依法究責也需要民主制度持續監督。

五搶三席的第二選區 選民需要的是政策與廉政的雙重檢驗

2022年,高雄第二選區由李亞築取得25,376票、黃明太20,532票、陳明澤15,959票,形成國民黨一席、民進黨兩席的結構。2026年雖然仍是這五人(含二代)競逐三席,但現任連任之候選人組合已經敲敲改變,另兩位無黨籍特別是第三次清白參選的鄭東元能否出現正考驗著當地選區選民的智慧。

今年的選戰,不應只停留在家族政治與司法案件的攻防。茄萣、湖內、路竹、阿蓮及田寮的選民,同樣需要候選人回答:光電開發是否兼顧農漁民權益?地方工程如何防止利益輸送?道路、排水、交通、長照及青年就業有哪些具體方案?未來四年議員又將如何公開問政成果與利益迴避紀錄?司法案件能提醒社會注意政治誠信,但不能取代對每位候選人政見、能力與公共服務紀錄的完整評估。

政治權力可以傳承 公共信任不能繼承

台灣民主政治允許任何符合資格的公民參選,政治人物的子女也不例外。但民主制度賦予的是公平參政的權利,而不是家族對議會席次的永久所有權。當上一代政治人物涉及司法爭議,下一代若選擇投入公共事務,最重要的不是替家族辯護或承擔不屬於自己的刑責,而是建立獨立的政治責任、透明的公共承諾與可以被檢驗的問政紀錄。

民意代表的權力來自選票,不能成為交換工程利益的工具;政治人物的姓氏可以相同,公共信任卻必須由每一代自行建立。對高雄第二選區而言,2026年選舉提供了一次重新討論政治誠信、地方發展與議會監督的機會。真正值得重視的,不是哪個政治家族能否延續席次,而是選舉之後,能否建立一個更透明、更負責、真正接受人民監督的地方議會。 <<2026九合一選舉政治評論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