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記者/林欣蓉 》為強化出口安全並因應國際制裁與防止武器擴散的全球趨勢,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近日完成最新一波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名單調整,正式將213個境外實體納入管理。此次新增對象多分布於俄羅斯、伊拉克、伊朗、墨西哥、中國大陸及葉門等國家與地區,顯示我國在出口管制政策上持續與國際規範接軌,並同步強化國安與產業風險控管。

國際貿易署指出,相關名單更新是在日前召開的跨部會出口實體清單審查會議中拍板定案。會議集結外交、國防、科技及相關主管機關,就國際情勢變化、地緣政治風險及高科技產品可能遭不當轉用的情況進行整體評估,最終決議擴大納管範圍。

依據貿易署說明,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理制度,是依《貿易法》第13條授權設立,並定期滾動檢討更新。實體名單主要參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以及美國、歐盟等友盟國家的制裁與出口管制清單。截至目前,已累計超過1萬1200個實體與個人被列入我國出口管制名單,顯示管制網絡持續擴大。
在實務面上,貿易署提醒,國內廠商若擬將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予名單中列管的實體,必須事先向國際貿易署申請並取得「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方可依法出口。未取得許可證即進行出口行為,將面臨嚴格查處。
為確保制度落實,海關系統也將持續配合執行邊境攔查作業。貿易署表示,一旦發現業者未經核准,企圖將受管制貨品出口至列管實體,海關將依法不予放行,並移送相關單位處理,以防堵高風險貨物流向敏感地區。
隨著國際情勢日益複雜,出口管制已不僅是貿易管理問題,更牽涉國家安全與企業合規風險。貿易署特別提醒業者,應主動落實企業內部的查證與盡職調查機制,審慎確認交易對象背景與最終用途,避免因疏忽而涉入武器擴散或違反國際制裁的風險。
為協助產業因應新制,國際貿易署也將持續舉辦出口管制宣導說明會,透過實務案例解析與法規解說,協助企業更清楚掌握最新管制規範與申請流程,降低合規成本,並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維持我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貿易署強調,未來將持續密切關注國際制裁動態與科技發展趨勢,滾動式檢討實體名單與管制措施,確保我國出口管理制度既能有效防範風險,也能兼顧產業發展與國際責任。 ( 新聞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