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自然村停車新制引發爭議 議員王國代促暫緩並強化民意參與

記者陳苗生/綜合報導

金門縣政府於今年初推動自然村建案停車位設置新制,將原先每500平方公尺設置1席停車位的標準,下修為每250平方公尺即須配置1席,政策甫公布即在地方引起廣泛討論。對此,金門縣議會議員王國代於第八屆第七次定期會議中議會質詢時直言,新制恐對民眾土地利用及開發權益造成衝擊,呼籲縣府應暫緩實施,並儘速召開公聽會凝聚共識;議長洪允典亦認為此案影響層面深遠,應審慎評估、避免倉促推動。

本次爭議焦點,源自城鄉發展處於115年1月公告的相關審議原則。依據新規定,過去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下可免設停車位的基地,門檻已大幅縮減至250平方公尺,意味著中小型基地開發案將面臨更高的停車位設置壓力。此一調整,讓許多位於200至300平方公尺區間的土地,原本尚具開發條件,卻可能因無法符合停車位配置規範而難以申請建照,甚至陷入無法開發的困境。

王國代指出,該政策實施後,勢必造成大量案件卡關,不僅影響建築市場運作,也將直接衝擊地方鄉親的財產權益。他進一步質疑,縣府在政策形成過程中,未依循完整程序,未召開公開聽證或送交議會審議,即以行政審議原則形式推動,恐有規避民意監督之嫌。他強調,涉及民眾權益的重大政策,應建立在公開透明及充分溝通的基礎上。

對此,金門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處長黃儒新說明,近年自然村地區建築密度逐步提高,停車空間不足問題日益嚴重,已對居民生活品質及整體環境造成壓力。因此,透過建案內部配置停車空間,以減輕外部交通負擔,是政策調整的重要考量。他強調,新制並非倉促上路,早在前一年即已與不動產業者及建築師公會進行多次討論,並舉辦三場座談會蒐集各界意見。

黃儒新進一步指出,政策亦已適度放寬部分規定,例如原先規範「一戶一車位」已調整為約八成配置比例,並排除小型基地中的獨棟透天住宅,主要針對集合住宅加強管理。同時,縣府也提出配套措施,包括提供容積獎勵以鼓勵增設停車位,並跨局處合作規劃路外停車場,試圖以多元手段改善整體停車環境。

然而,王國代認為,停車問題應回歸整體都市與鄉村規劃層面思考,包含自然村細部計畫、公共停車場及公共設施配置,而非將責任轉嫁至建商與民眾。他建議縣府應優先盤點公有土地,積極規劃公共停車空間,以公共建設解決問題,而非透過制度限縮民間開發彈性。

議長洪允典亦表達審慎立場,指出該政策牽動層面廣泛,建議應回歸現行《建築技術規則》進行全面檢討,在尚未取得社會共識前,不宜貿然全面實施,以免引發更大反彈與民怨。

副縣長李文良則指出,停車問題確實攸關居民生活品質與城市發展方向,政策目標具有正當性,但在執行層面仍須兼顧民意與實務需求。他提出「雙軌並進」策略,一方面由政府積極尋找適當公有土地設置停車場,另一方面要求新建案合理配置停車空間,透過公私協力方式逐步改善問題。

在議會強力要求下,城鄉發展處表示,將持續與相關公會及地方意見領袖溝通,並進行滾動式檢討機制;對於已送件的建築申請案件,則仍依舊制審查,以降低制度轉換所帶來的衝擊。不過,外界關注的是否暫緩新制、是否召開正式公聽會,以及是否將相關規範提升為地方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等關鍵議題,目前仍未有明確結論,顯示此項政策仍處於高度討論與調整階段。

王國代最後強調,若該政策確有推動必要,應以更嚴謹的法制程序辦理,透過地方自治條例送交議會審議,由民意代表共同把關與背書,確保政策兼顧程序正當性與實質合理性,才能真正獲得民眾支持並順利推動。(圖片來源:金門縣議員 王國代.服務團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