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闖倉偷拍內衣褲 住戶求償95萬 法院判賠8萬

台北市一名蕭姓男子清晨擅自進入民宅倉庫,偷拍晾曬的內衣褲,引發住戶不安並求償95萬餘元。法院審理後認定,蕭男的行為確實侵害住戶隱私與居住安寧,判賠兩名住戶各4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蕭男於去年7月未經許可,闖入王姓住戶住宅旁倉庫,使用手機拍攝晾掛的私人衣物。王姓住戶發現後立即制止並報警,並指出蕭男早在2021年就曾有類似行為,當時因其年輕且無前科,住戶念其承諾不再犯,未予追究。但此次蕭男再犯,且事發前一至兩週曾嘗試透過社群軟體與住戶建立聯繫,使住戶感到不安。

住戶表示,蕭男行為造成身心嚴重困擾,出現長期焦慮與恐懼症狀,需就醫並服藥治療,認為人格權、健康權、隱私權及居住安寧均受損,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與民法侵權行為規定請求賠償,包括醫療費用在內,共計95萬多元。

被告及其律師辯稱,倉庫屬公開空間,拍攝僅供個人觀賞,未散布或公開,不構成性騷擾或對原告的權益侵害,且醫療費用與案發時間相隔較久,難以證明因果關係。

法院審理後認為,蕭男確實於2021及2024年兩度擅入倉庫並拍攝私人衣物,對住戶隱私與居住自由造成不安,但因行為針對物品而非對人性騷擾,不符性騷擾防治法要件。醫療費用與案情因果不明,法院綜合雙方財力、侵害情節及精神影響,認定每名住戶應獲精神慰撫金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