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家莉 張惠瑛/綜合報導
交通違規罰單若長期置之不理,後果可能不只是欠款累積,更可能牽動名下不動產與共有人權益。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因多次超速、闖紅燈,以及轉彎、變換車道未依標誌標線指示等違規,接連遭開立十幾張罰單,加上積欠使用牌照稅及公路養管費,欠款累計達28萬餘元。

罰單累積欠款 執行追查鎖定土地 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後,執行人員多次扣押銀行存款均無結果,書記官前往住居所查訪,也未能與本人會晤。經清查財產,發現劉男名下持有高雄市美濃區一筆土地持分,遂依法辦理查封登記,展開後續強制執行程序。
查存款、封土地、啟拍賣,執行壓力逐步升高
高雄分署指出,劉男後續雖曾聯繫執行人員詢問案件情況,卻始終未提出具體清償計畫。為貫徹年度交通專案執行,書記官前往土地所在地張貼查封公告,發現土地上有其他共有人興建的數棟房屋,隨即進行不動產指界、鑑價及詢價等拍賣前置作業,並訂於10月27日辦理第一次拍賣。
拍賣消息傳出後,劉男及土地共有人先後致電詢問欠款金額。執行人員明確告知,若要停止拍賣,必須全數繳清欠款。雙十連假前夕,共有人擔心土地持分進入拍賣程序影響自身權益,遂親赴高雄分署代為繳清28萬餘元欠款。分署隨即停止拍賣程序,並函請地政事務所塗銷查封登記,讓這場不動產拍賣在正式開拍前畫下句點。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執行標的是劉男名下的土地持分,並非直接拍賣其他共有人所有的房屋。依行政執行相關規定,共有不動產應有部分進入拍賣程序時,其他共有人依法可獲通知,並得依規定參與投標或主張優先承買權。這也凸顯,個人長期欠繳公法上金錢債務,可能使共有財產關係面臨額外處理成本。

罰單勿置之不理,分期清償降低風險
高雄分署表示,目前持續強力執行交通違規案件,對於逾期未繳的欠款,將依法採取財產調查、扣押存款及查封不動產等措施。民眾若收到交通罰單或稅費繳款通知,應於期限內主動繳納;若確有經濟困難,也可備妥相關資料,向執行機關洽詢分期清償方式。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亦提供交通違規移送行政執行後的繳款管道及相關說明。
法治不容輕忽,守規繳款避免財產受損
從銀行存款扣押無著,到土地查封、排定拍賣,再到共有人代繳後停止程序,本案呈現行政執行逐步落實的過程。高雄分署呼籲,遵守交通規則不只是避免受罰,更是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收到罰單後也不應心存僥倖、拖延不理。及早繳清或依法協商分期,才能避免欠款持續累積,並降低名下財產遭強制執行及影響共有人權益的風險。(圖片/新聞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