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內政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住都中心」)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主動對外發布新聞,指控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長郭倍宏博士「霸佔國家資產」、「加重竊佔」、「以暴力驅趕保全人員」等情事,宏昇營造特此嚴正澄清,相關指控均非事實,屬惡意抹黑與嚴重失實報導,已對本公司商譽及負責人名譽造成重大損害。

( 圖為/住都中心社會住宅 松山「延吉好室」建案)
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長郭倍宏進一步表示,宏昇營造自2020年12月承攬「松山延吉段社會住宅統包工程」以來,歷經COVID-19疫情、缺工缺料及物價飆漲等多重挑戰,仍依約完成工程,並於今年9月1日順利竣工取得使用執照,且榮獲國家建築金質獎肯定,10月14日亦經住都中心驗收合格,工程品質與履約能力不容質疑。宏昇營造進一步說明,住都中心至今仍積欠新台幣1億2千萬元工程款未付,且拒絕依專管單位建議於驗收合格後解除履約保證責任。公司認為,住都中心在自身履約義務未盡的情況下,卻片面指控承商,顯已嚴重背離事實,也違反契約精神。

《圖左一為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倍宏博士》
一、宏昇營造依法負有工程保管責任,何來竊佔之說 依工程契約約定,在「松山延吉段社會住宅統包工程(延吉好室)」正式完成點交前,宏昇營造依法仍負有建物保管與安全維護責任。住都中心亦於 2025 年 12 月 10 日 委任律師正式來函,要求本公司於 12 月 15 日前辦理點交,此一事實已充分證明,住都中心明知該建物在此期間仍屬宏昇營造合法保管範圍。 在此情況下,本公司為確保建物安全所採取的必要保全措施,完全合法正當,絕無任何「竊佔國有資產」情事。
二、所謂「暴力驅趕」純屬捏造,現場並無任何脅迫行為 2025 年 12 月 10 日,董事長郭倍宏博士僅在工地主任及少數工程人員陪同下,前往工地進行點交前最後視察,並無住都中心所稱之「率眾」行為。 當日現場未發生任何暴力、脅迫或強制驅離事件,僅於點交教育訓練結束後,有一名人員遲遲不願離場,經警方理性溝通後已和平離開,過程全程合法理性。 住都中心對外指控宏昇營造「以暴力手段驅趕保全及物管人員」,完全悖離事實,屬惡意編造之不實指控。
三、住都中心反以暴力破壞門鎖,責任不容顛倒 令人震驚的是,住都中心竟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 強行破壞建物門鎖進入「延吉好室」,該行為已涉及刑法第 354 條毀損罪。 真正使用暴力破壞建物者,正是住都中心人員本身,相關法律責任應由其自行承擔。 自住都中心非法進入後,該建物若發生任何損害,概與宏昇營造無涉。
四、工程已完工驗收合格,卻遭欠款與不當施壓 本工程已於 2025 年 9 月 1 日 順利竣工並取得使用執照,且於 10 月 14 日 通過住都中心驗收合格,並榮獲本年度國家建築金質獎。 然而,住都中心至今仍積欠宏昇營造 新台幣 1 億 2,000 萬元工程款,並拒絕依契約解除履約保證責任,甚至以「不得因未付款拒絕交付完成物」等說法對承商施壓,行徑令人遺憾。
五、依法究責,捍衛社會公義 住都中心不實指控,已涉及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第 310 條誹謗及第 313 條妨害信用等罪嫌。宏昇營造將依法對住都中心相關負責人,包括前內政部次長、現任董事長花敬群先生及相關人員,採取必要之民事與刑事法律行動,以維護企業尊嚴與社會公義。 宏昇營造二十年來屢獲國家優良營造商認證,協助興建全台多處社會住宅,始終本於專業與責任完成每一項工程。對於任何顛倒黑白、踐踏承商權益之行徑,本公司絕不退讓,抗爭到底….宏昇營造公司董事長 郭倍宏以上表示。

【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澄清新聞稿】全文如下:
對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最沉痛的控訴 宏昇營造 2025.12.12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突然在國內各大媒體主動挑起一場腥風血雨之新聞批鬥,不實指控 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昇營造」或「本公司」)非法竊佔 「松山延吉段社會住宅統包工程」(下稱「本工程」或「延吉好室」), 並誣稱本公司涉有「加重竊佔」、「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制驅趕現場保 全及物管人員」、「嚴重危害國家資產與住戶權益」云云。
本公司自 2020 年 12 月承攬本工程後,歷經 COVID-19 的嚴重考驗, 並面對營建業缺工缺料及物價飛漲等不利環境,仍持續依約履行工程 責任,終於在今年 9 月 1 日讓「延吉好室」順利竣工取得使用執照, 並榮獲本年度國家建築金質獎,且於 10 月 14 日經住都中心驗收合 格;然,住都中心迄今仍積欠本公司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工程款尚未 支付,且拒絕依專管單位建議,在驗收合格後解除本公司履約保證金 保證責任。住都中心未就其自身履約情形進行合理檢視,反以嚴重背 離客觀事實之謊言,羅織罪名汙衊本公司及負責人,對宏昇營造商譽 及董事長郭倍宏博士清譽造成重大損害;宏昇營造除嚴正澄清外,並 將依法針對住都中心負責人前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董事長及相關人員 採取必要之民事與刑事程序,以維護社會公義。
依契約約定,宏昇營造作為本工程統包廠商,在未點交「延吉好室」 這棟嶄新大樓前,本即負有保管權責;2025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董 事長郭倍宏博士前往本工程工地作完成點交前最後視察時,僅有本案 工地主任及幾位公司現場工程師陪同,並無住都中心新聞稿所誇大其 辭的「率眾」行為,且現場也未發生任何「暴力脅迫」情事。當天本 公司在「延吉好室」正進行「點交受訓課程」,於課程結束後,所有 學員及講者均已離開,僅一名人員堅持不願離場;後來警方與其理性 溝通後該員決定平和離開,因此住都中心新聞稿裡所描述之強制或暴 力行為顯係惡意編造之謊言,極其惡劣。住都中心人員惡意汙衊宏昇 營造商譽及負責人郭倍宏博士名譽之行徑顯已涉刑法第 309 條(公 然侮辱)、第 310 條(誹謗)及第 313 條(妨害信用)等犯罪行為。 事實上,住都中心於 2025 年 12 月 10 日尚委託律師來函要求宏昇營 造於 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辦理點交,不論其主張有無依據,均可 證明該中心明知「延吉好室」至少於 12 月 15 日前仍屬宏昇營造保管 中;為維護本工程安全,本公司採取之保安措施自屬合法,何來竊佔 之說?!住都中心指稱宏昇營造「使用機車大鎖鎖住社宅建物大門、 控制電梯系統及鐵捲門」,並擅自「取走鑰匙」,如此指控實在荒謬, 顯見住都中心法治觀念淡薄且無知。令人詫異的是,住都中心竟於 12 月 11 日派人強行以暴力方式破壞大門門鎖進入「延吉好室」,此舉 已涉及刑法第 354 條(毀損罪),所以真正的暴力份子是住都中心人 員,而非本公司同仁。住都中心既然擅自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非法 進入「延吉好室」,則「延吉好室」日後發生任何損害均應由住都中 心負責,與本公司無涉。
宏昇營造連續二十年來均取得國家優良營造商認證,歷年來獲獎無數, 今年七月為住都中心完成的「台南市東區新都心段社會住宅新建統包 工程」,甚至創紀錄地同時榮獲國家建築金質獎「規劃設計」及「施 工品質」雙全國首獎,表現非常亮眼;自 2020 年 12 月承攬本統包工 程後,本公司排除萬難順利完工,並完成驗收合格,但霸道的住都中 心一方面要求本公司速速點交,卻不肯依契約規定於驗收合格後即解 除履約保證全部責任,且明白告訴本公司絕不可能於今年年底前支付 任何款項,最後還發函恫嚇本公司,表示承商「不得以定作人未給付 報酬,而拒絕交付完成物」,這種壓榨承商的行徑令本公司徹底感到 心寒。 宏昇營造在住都中心成立初期,即盡心盡力、以極低價格及極短工期, 協助興建台灣從北到南六棟社宅大樓、總共完成 1,006 戶;然,住都 中心或藉其負責人花敬群董事長係內政部前次長的光環,多年來不斷 欺壓承商;現竟墮落到刻意利用媒體顛倒黑白,並對正式竣工又驗收 合格的建案,非法祭出「終止合約」來脫免自己應履行的支付帳款義 務。本公司誓言抗爭到底,絕不寬貸!
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
(記者 陳苗生/高雄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