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苗生/分析報導
一場食用油安全事件,究竟只是單一業者的管理疏失,還是臺灣食品安全治理制度長期存在的風險缺口?全民監督食安聯盟發起工作小組今(28)日下午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針對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及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的「中聯致癌油事件」行政調查報告初稿提出質疑,認為政府若僅將責任聚焦於業者採購、驗收及製程管理,卻未進一步檢視主管機關在風險辨識、預警、監測與制度管理上的責任,恐難真正避免類似食品安全事件再次發生。

此次記者會由全民監督食安聯盟發起工作小組成員蘇偉碩醫師、王文心博士共同出席。兩人從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原料管理、污染形成機制及國際研究等不同面向提出意見,並呼籲政府不要將食安事件停留在「出了問題找誰負責」的層次,而應進一步建立從源頭風險辨識、原料進口、製程管理、成品檢測到市場流向追蹤的完整風險治理體系。
調查報告不能只追業者責任 食安治理應檢討政府監管機制

蘇偉碩表示,衛福部及食藥署歷經27天完成相關事件調查,初步報告將問題主要歸因於業者放寬巴西進口大豆驗收標準、製程管理不當,以及未將苯駢芘(BaP)納入相關風險管理。
但在他看來,如果調查只停留在業者「做了什麼、沒有做什麼」,卻沒有進一步回答主管機關是否掌握相關原料風險、既有食品監測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是否具備足夠的風險預警能力,恐怕無法完整呈現事件發生的制度背景。他認為,食品安全並非單一機關或單一業者可以獨立完成,而是一套涵蓋政府、食品產業、原料供應鏈、檢驗機構及消費者的系統性治理工作。
因此,面對重大食安事件,政府除了追究違規業者責任,也應該將調查視為檢驗整體制度的機會,重新檢視「風險從哪裡來」、「什麼時間應該被發現」、「政府有沒有能力提前預警」以及「現行制度為什麼沒有攔下來」等關鍵問題。
從「出了問題再檢驗」走向「事前預警」 食安治理不能只靠抽驗

蘇偉碩指出,臺灣過去食品安全管理多半以事後查驗、抽樣檢測及違規追查為主要手段,但面對全球食品供應鏈日益複雜的今天,單純依賴成品抽驗已不足以應付所有風險。尤其食用油、油脂原料及農產品涉及跨國供應鏈,從產地氣候、栽培、採收、儲存、運輸,到乾燥、加工、壓榨與精煉,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影響最終食品品質。
因此,真正有效的食安制度,應該是把風險管理往前移,在食品進入國內之前,就透過產地資料、供應鏈資料及歷史檢驗結果進行分析,找出可能具有較高風險的原料或來源,再決定是否提高抽驗比例及監測強度。換言之,食品安全不能只是「驗出問題後再處理」,更重要的是建立「還沒有出問題之前,就能預判哪裡可能出問題」的能力。
「含水率12.5%」能否成為唯一管理標準? 聯盟質疑應回到污染形成原因

對於食藥署7月5日宣布「含水率超過12.5%的大豆不得作為煉油原料」的措施,蘇偉碩也提出不同看法。他表示,依其所引用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及歐盟相關資料,多環芳香烴(PAHs)污染與油籽乾燥方式存在重要關聯,尤其在直火乾燥或燃料使用不當的情況下,可能增加污染風險。
他認為,如果管理措施單純將「大豆含水率」設定為主要管制門檻,卻沒有同步要求供應商改善乾燥設備、乾燥程序及燃料使用方式,可能無法真正處理污染的根本來源。甚至如果供應商為了符合含水率標準,而採取更長時間或更高溫度的乾燥方式,反而可能衍生新的污染風險。
因此,他主張政府應從「為什麼會產生污染」的角度建立管理標準,而不是僅以某一項容易量化的指標作為全部風險判斷依據。
從含水率到乾燥方式 供應鏈管理才是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線

蘇偉碩並引用歐洲植物油與蛋白粕產業協會(FEDIOL)相關風險評估資料指出,大豆油中的PAHs污染可能與「不良乾燥方式」有關。
他認為,政府若要真正降低相關污染風險,就應該要求原料供應商建立更嚴謹的乾燥管理,包括乾燥設備、燃料來源、溫度控制及操作程序等,並將這些資訊納入供應鏈管理。這也代表食品安全管理思維必須從「驗成品」逐漸轉向「管理製程」。如果污染是在原料端或加工過程中形成,等到產品已經完成、甚至流入市場後才透過抽驗發現,往往已經錯失最好的風險控制時機。因此,建立可追蹤、可驗證的原料供應鏈資料,對於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巴西產區差異也可能成為風險變數 聯盟籲建立大數據預警

蘇偉碩進一步指出,巴西不同產區的大豆受到氣候及環境條件影響,即使後續採用相同的壓榨、精煉程序,粗油中的苯駢芘濃度仍可能存在差異,而精煉後的結果也可能有所不同。在這樣的情況下,單純將「巴西大豆」視為一個整體風險類別,可能仍不足以進行精準管理。
他認為,政府應該進一步把產地、氣候、收成、乾燥方式、供應商、歷年檢驗結果等資訊進行整合,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資料庫。尤其在全球氣候異常加劇的背景下,原料品質與污染風險可能隨產區環境及氣候條件改變,政府更應利用大數據及科學分析工具,找出異常訊號。也就是說,未來食品安全管理不能只是「固定抽驗多少批」,而應該進一步發展成「根據風險決定哪裡該驗、什麼時候該驗、哪些原料需要增加檢驗」。
從蘇丹紅到食用油事件 聯盟:反覆出現才是制度真正警訊

蘇偉碩表示,近年臺灣陸續發生包括蘇丹紅辣椒粉等食品安全事件,此次又出現食用油相關爭議,從不同事件中可以看到,食品供應鏈的風險管理仍有改善空間。
他認為,如果每次事件都採取「發現問題、追查業者、下架產品、公布結果、修法」的模式,雖然能夠處理個案,但仍可能無法真正建立預防下一起事件的制度能力。真正成熟的食安治理,應該從每一次事件中累積資料,建立風險模型,再把過去事件轉化成下一次預警的工具。
因此,他認為政府提出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同時,更應清楚說明將如何建立完整的食品工業安全風險分析與管理機制,而不是只有增加處罰或補強事後管理。
王文心:PAHs健康風險研究仍應持續 飲食暴露值得關注

同場出席的王文心博士則從公共健康及國際研究角度,說明多環芳香烴(PAHs)與健康風險之間的研究。王文心表示,目前已有不同研究針對PAHs暴露與乳癌風險進行探討,其中職業暴露及飲食暴露都是研究關注的方向。
她指出,部分研究觀察到飲食中的苯駢芘攝取量與乳癌發生風險之間的關聯,部分研究亦針對飲食PAHs總暴露量進行分析。不過,相關流行病學研究涉及暴露量、個人生活型態、飲食習慣及其他環境因素等多項變數,相關研究結果及因果關係仍有必要持續累積更多科學證據。
王文心認為,正因為相關健康風險需要透過科學研究長期觀察,更凸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政府不應等到消費者健康風險已經發生後才進行處理,而應在食品供應鏈及污染風險可能形成的階段,就建立足夠的預防及監測機制。
從「風險分析」到「風險管理」 建立完整制度才是關鍵

全民監督食安聯盟認為,真正完整的食品安全風險治理,應包括三個重要階段。
第一是風險評估,透過科學研究及數據掌握污染物可能從何處產生,以及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什麼影響。
第二是風險管理,政府依照科學證據訂定合理的標準、監測方式、進口管理及供應鏈規範。
第三則是風險溝通,政府應將調查結果、科學證據及管理依據透明公開,讓產業與消費者理解政府為何採取相關措施。 聯盟認為,三者缺一不可。
如果只有風險評估,沒有實際管理措施,科學資料就無法轉化為防護;如果只有管理卻沒有科學依據,容易形成「為了管而管」的問題;而如果政府沒有公開透明的風險溝通,即使制定了措施,也容易造成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全民監督食安聯盟成立 要求政府公開、負責並提出補償方案

在此次記者會中,蘇偉碩也宣布發起「全民監督食安聯盟」,希望透過公民參與方式,持續監督政府食品安全政策及重大食安事件處理過程。聯盟表示,食品安全不應只是政府機關與業者之間的管理問題,而是攸關每一位消費者日常生活的公共議題。

因此,聯盟提出三大訴求:
第一 要求行政院在一週內公布「中聯毒油事件」完整行政調查報告。 聯盟認為,重大食安事件的調查結果涉及消費者知情權,應完整揭露調查依據、責任歸屬、風險判斷及後續改善措施,讓社會充分了解事件始末。
第二 要求政府針對事件負起政治責任,並向社會完整說明。 聯盟認為,食品安全治理不能只追究企業責任,也應檢視政府監管制度是否存在缺口,並針對制度性問題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第三 要求行政院一週內提出受影響民眾及中下游業者的補償方案。 聯盟表示,重大食品事件發生後,除了追查責任及產品流向,也應考量受影響消費者及中下游業者的權益,政府應提出具體處理及補償方向。
食安管理不能等風暴發生才補破網 建立預警制度才是長久之計
全民監督食安聯盟表示,此次事件真正值得社會關注的,不只是某一批原料或某一家企業,而是臺灣食品安全治理能否從「事後處理」進一步邁向「事前預防」。
食品供應鏈已經全球化,原料可能來自數千公里之外,農業生產又受到氣候、環境、加工技術及運輸條件影響,如果政府仍主要依賴傳統抽驗方式進行管理,未來勢必面臨更多複雜挑戰。
聯盟主張,政府應整合進口資料、產地資料、氣候資訊、歷史檢驗結果、食品製程及市場流向等數據,建立跨部會食品安全風險資料平台。透過風險分級管理,將有限的檢驗及監管資源優先投入高風險原料、產區、供應商及製程,才能真正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率。
從一瓶油看見一套制度 全民監督食安聯盟盼建立「預警式食安治理」

全民監督食安聯盟最後表示,食品安全不是單一事件的處理,也不應只在新聞熱度最高時受到關注。此次食用油事件應成為臺灣重新檢視食品風險治理的契機,政府若能從事件中找出制度漏洞,建立完整的風險分析、風險管理與風險溝通制度,才能讓每一次食安事件的代價轉化成下一次預防風險的能力。
聯盟強調,未來將持續推動食品安全資訊公開、政府風險治理改革及公民監督機制,要求相關單位提升調查透明度、強化原料供應鏈管理,並建立更具前瞻性的食品安全預警體系。
食品安全真正的防線,不應等到問題發生後才開始追查,而應該在風險尚未變成危機之前,就先被看見、被分析、被管理。
此次中聯油事件究竟是單一企業疏失,抑或反映臺灣食品風險管理制度仍有需要補強之處,後續仍有待政府公布完整調查報告及相關科學資料後進一步釐清。對消費者而言,真正期待的並不只是「這一次出了什麼問題」,更是下一次同類型風險能不能在進入餐桌之前,就被政府提前發現並阻擋。(圖片/新聞來源:全民監督食安聯盟發起人 蘇偉碩/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