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稱開錯車門卻遭側錄惡搞?男子擅闖警車惹議 高市警追查依法送辦

記者陳苗生/綜合報導

高雄市新興區日前發生一起民眾擅自進入警用巡邏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表示,一名年約30歲男子於警方執行勤務期間,趁員警未注意時擅自開啟巡邏車車門並進入車內,同行友人疑似同步側錄拍攝,相關行為已涉及妨礙警方執行公務秩序,警方事後主動調閱監視器追查身分,將依法函送究辦。

據新興分局說明,中山路派出所員警於8月17日上午5時45分許,在新興區大同一路執行守望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趁員警執勤之際,未經允許打開停放於現場的巡邏車車門,並直接進入警車內部。警方研判,該男子疑似與現場友人共同進行拍攝錄影,企圖以惡搞方式博取關注,對警方勤務造成干擾。

執勤員警察覺異狀後,立即上前制止,並嚴正要求該名男子離開警車。男子當場辯稱因飲酒後意識不清,誤認警車為其他車輛而開錯車門,因此警方第一時間並未將其帶返所處理。然而,警方事後檢視相關情況,認為案情並非單純酒醉誤闖,且現場疑有拍攝側錄情形,遂主動展開後續調查。

新興分局指出,警用巡邏車屬於警察執行勤務的重要裝備,車內可能存放警用器材、通訊設備及相關公務資料,絕非供民眾任意進出或作為網路惡搞拍攝工具。任何未經許可擅自進入警車或干擾警察執行勤務之行為,都可能影響治安維護工作及公共安全。

警方表示,經調閱周邊監視器及蒐集相關事證後,已鎖定涉案男子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全案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款規定辦理,該條文針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言詞或行動加以干擾者,可依法裁處。

警方強調,近年來社群媒體盛行,部分民眾為追求流量或網路話題,不惜以挑戰公權力或干擾執法人員方式拍攝影片吸引關注,但此類行為不僅可能觸法,更會影響警方維護治安與服務民眾的工作。警方對於任何蓄意干擾公務、影響執勤安全的行為,均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新興分局也呼籲民眾應尊重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切勿因一時好玩、惡作劇或拍攝網路影片,而做出擅闖警車、干擾警察勤務等不當行為,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圖片/新聞來源:高雄市警局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