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小介/綜合報導
立法院經濟、外交國防、財政三大委員會昨(27)日聯席審查無人機條例,朝野提出14版本,歷時八小時討論,全數條文均無共識,皆保留送出委員會,待黨團協商後院會處理。

立法院三大委員會昨日審查朝野立委所提無人機條例,共達14版本,光是條例名稱就未能達成共識,針對法案主管機關、預算規模等深水區條文,更是各說各話,最終所有條文都保留送出委員會。觀察各版本草案,跨黨派共識都強調建立「非紅供應鏈」與資安防護,也希望創造國防與產業雙贏。
至於14版本歧異,主要可分為五項。第一,預算編列方式,院版及多數綠委主張編列「特別預算」,認為戰力建立有急迫性;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則堅持以「年度常態預算」編列,民眾黨團更批評特別預算會造成「預算驅動而非市場驅動」。

第二,預算規模與期程可分為四種。院版及多數綠委版為2,100億元(五年期);國民黨團版、綠委賴瑞隆版與李坤城版為2,400億元(六年期或擴大項目);藍委賴士葆針對向美國採購「戰略級無人機」,編列500億特別預算;民眾黨團版及賴士葆另一版則未提具體金額(純產業法規)。

第三,主管機關設定則分為兩大方向。院版及多數綠委版以國防部為主,認為法案本質是「軍事採購法」;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及賴士葆產業版以經濟部為主,認為法案本質是「產業發展法」,國防部只是需求方。

第四,採購標的與技術來源。政院版及多數朝野立委版,明定採購項目為「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小型自殺無人艇」,主攻「國內自製」。賴士葆的產業版提案較特殊,主張採購美國「高空長航時戰略偵察機、衛星資料鏈」,並強制要求外商給予40%工業合作與技術移轉。

第五,產業扶植手段的深淺分為兩種。院版及多數採購條例透過「長單、優先採購國內產品」進行「淺層扶植」。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版要求建立「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委員會」,及賴士葆產業版、鍾佳濱版對標《產業創新條例》規格提出租稅優惠,屬於「深層扶植」。(圖片/新聞來源:經濟日報/工研院/產業科技國際策略發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