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 >針對「國防部採購5.56公厘底火標案依法辦理」乙情說明

( 國防部新聞稿 時間:114年12月13日16:35時 ) 針對外界質疑「國防部採購5.56公厘底火標案」,國防部今(13)日說明,該案於113年7月17日開標,「大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最低,進入底價得標;並於今年3月驗收合格,已提前交貨。
    國防部說明,本案廠商資格訂定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國際貿易業營業項目」及「納稅證明」等3項,計4間公司投標。相關開標作業,均依招標文件所列之廠商資格逐條審查,確認合法及完整。「大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後,依契約規定取得「輸出許可證明」,並於114年2月17日提前交貨;軍備局第205廠3月10日驗收合格,已辦理結算付款。
    國防部強調,少部分言論以偏概全,做出誇大不實的負面指控,對刻正全力應對嚴峻敵情威脅的國軍官兵極不公平。籲請國人明辨、支持建軍備戰,共同捍衛國防安全。

( 圖為 : 國防部 政治作戰局.新聞稿/國防部發言人 孫立方 )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針對「RDX海掃更火藥原物料採購依法辦理」乙情說明

(時間:114年12月12日2030時) 國防部今(12)日表示,火藥原物料屬於國防軍備重要物資,國防部依政府採購法規範,公開辦理招標採購,禁得起公開監督、檢視;惟因我國在國際社會面對特殊環境,一旦商源開發受到惡意破壞干擾,採購將更為困難。部分誇大不實之渲染指控,將對國防安全造成嚴重傷害。
 

國防部說明,經初步清查近五年(110-114)採購案件,屬火藥原物料者,均為國內廠商無產製能力品項,故採「內購外貨」公開招標籌獲。得標廠商須於投標時,繳交預算金額百分之三押標金,以保證合約如期簽訂;並應於決標後繳交履約保證金,且於一定期限內,取得外國政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輸出許可證明」,另獲得經濟部進口同意之文件。
 

國防部指出,「RDX海掃更」購案與近五年同類購案,採取相同的廠商資格要求,即「合法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國際貿易業)」及「納稅證明」等3項;且明訂交貨時應檢附品質保證書、產地證明(含出廠證明、進口報關單)及原廠製造證明文件(須經產地法院或公證人公證)。需求單位軍備局除會同廠商辦理文件查驗;並由專業火工人員,依美軍標準實施品質檢驗,合格後始辦理付款。廠商若逾期未繳交文件、貨品或檢驗不合格,將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預算金額百分之五為新臺幣4,123萬元)及刊登停權等行政處分,以維護機關權益。
  國防部強調,面對嚴峻敵情威脅,國軍將持續依建軍備戰需要,依法辦理各項武器裝備籌購作業,戮力建軍備戰工作,以確保國家生存發展,以及百姓安全福祉,籲請國人支持。 (圖片來源 資料照片 )《編輯記者:朱小介 》